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ug环球视讯官网登录入口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学字[2010]34号),校资助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我校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减免条件:详见我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参见《学生手册》2014年版93页)
三、办理流程:
首次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除提交《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一)外,还须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出具的“革命烈士证书”;
2.父母双亡,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孤儿(指失去父母的儿童或者是未成年人)须提供户籍管理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人口证明”原件;父母近期去世的,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3.国家西部开发工程资助对象的学生:须提供资助证书原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的资助文件(含资助名单),以及加盖教务部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
四、具体要求
1.为保证学费减免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各年级须在本院内对通过审核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学院也将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公示。
2.请各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通过审核、公示后的学生材料(学费减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及《 2014—2015学年学费减免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06室。同时,将申请表及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张敏处。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