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11浏览次数:29

关于开展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的通知

2014级新生:

    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自即日起开展201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生源地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同时申请,一旦查出同时申请者,将被取消贷款资格)。

    二、申请资料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具体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4)或贫困证明。

    要求: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需由生源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级别的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才有效。未成年人还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注:今年国家对助学贷款额度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具体为:本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具体工作安排

     1、10月15日前,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资料,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资料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10月25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全校相关资料后,交由银行最终审核。

     4、11月上旬,通过审核的学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借据。

    请各班级认真组织收集,参照《ug环球视讯官网登录入口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详见《学生手册》82页)执行,按时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中韩国际教育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09

附件1:中国银行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安排

附件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4: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52014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